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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疑惑与联想

2012/11/20来源:陶瓷信息浏览量:3052

  卫浴网“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说的是行业标准JGJ1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送审稿)中较有有争议的3.1.2.的内容。为此我先后写了两篇相关文章:“谈有关外墙砖的两个问题”与“关于《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这几天的故事”;《南方日报》刊登了题为“一块垫板引发陶瓷外墙砖标准热议”的署名文章,《南方都市报》发表了署名插图文章“70%外墙砖厂商将被卡在新标准外”;华夏陶瓷网主编刘小明也发表了题为“‘绍兴会议’:一个陶企群体‘维权’的标本?”的文章;还有其他一系列相关文章,是较近颇受关注行业事件。
  
  上星期四(11月8日),行业标准JGJ126《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送审稿)审查会议如期在浙江绍兴举行。从审查会议与会人员带回的投影资料获悉:(四、)《规程》(送审稿)主要修改意见及建议中的第4条是:“(4)将3.1.2.中饰面砖上墙前不得有粉状物质的规定调整至5.3.2.条中”。据说评审过程中从主持人(知识分子)坚持认定“粉状物质不利于粘结”是常识不讨论3.1.2.条内容,到较终有了这样的修改变动,将“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的内容从第三部分(材料要求)调整至第五部分(施工要求),不知道是据理力争、还是多方妥协的结果。但作为没有参会并对外墙砖施工验收规程关心不多的我,对这次绍兴会议的结果还是充满疑惑与联想。
  
  “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送审稿表述;在修改意见中又称“粉状物质”)这一表述无论在第三部分还是在第五部分,如果“粉状材料”或“粉状物质”没有严格具体的定义分类,那么这一表述就不象“技术标准”的表述。“粉状物质”是纳米级的还是微米级的,还是80目以下的;是农业生产体系粉状物质还是无机的,或金属的;是氧化铝的还是氧化镁的,等等,如果是固体胶粉状材料,会对粘结有多少阻碍呢?“不得有”在同类标准JGJ110中被指是“严格”的表述,严格的不得有究竟在量上是多少呢?不得有丝毫;粉状材料覆盖面积不得超过10%、50%还是80%;粉状物资厚度是不得超过1毫米、0.1毫米还是0,01毫米。所以我的疑惑就是:“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作为标准表述或放在技术标准中是否合适?
  
  修改意见及建议中的第3条是:“在第5.2.节中补充对基体粘结强度的要求”。其实国家现有行业标准JGJ110-2008《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第六部分粘结强度检验评定已对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是否合格有具体明确规定:
  
  6.0.1现场粘贴的同类饰面砖,当一组试样均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合格;当一组试样均不符合下列两项指标要求时,其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当一组试样只符合下列两项指标的一项要求时,应在该组试样原取样区域内重新抽取两组试样检验,若检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下列指标要求时,则该组饰面砖粘结强度应定为不合格:
  
  1、每组试样平均粘结强度不应小于0.4MPa;
  
  2、每组可有一个试样的粘结强度小于0.4MPa,但不应小于0.3MPa。
  
  如果将相应的条款补充到5.2.节中,与5.3.2.节中的“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放在一齐,是否有点不伦不类,如果背面有粉状材料的外墙饰面砖能够达到(或高于)标准5.2.节中规定的的粘结强度要求,这样的外墙饰面砖其粘结强度是否合格?或曰还有粘结强度吗?如果有,其粘结强度还有什么意义?是否属于“不得有”的范畴。
  
  “外墙饰面砖背面不得有粉状材料”为什么?可能回答很简单,为了安全。这给我的直接联想就是与禁止(或部分禁止)使用外墙砖的理由如出一辙。从因噎废食到较近部分高校限制学生跑3000米,似是理所当然而顺理成章。前几天一城市建筑施工工地一工人摔死,因为发生在“十八大”期间,这一事故致使全市的所有建筑工地都停止施工恭候“十八大”闭幕。给我的联想是:难道现在的技术标准管理也在向相关部门行政管理靠拢吗?或者说:“从源头限制”的行政措施与“从源头限制”的技术措施都一样,可能是较简单的、较直接的、较有效的措施,同时也可能是较粗暴的、较无理的、较不作为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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