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8/21来源:瓯网浏览量:1875
【卫浴网】近日,家住温州市区的姜女士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在为婚房购置家具时,安装师傅在搬运卫浴的过程中不小心刮花了液晶电视屏幕,而这55寸液晶电视是刚花17000多元购买的,屏幕上的划痕非常明显,严重影响视觉感受,换屏幕则需要10000元。
于是,姜女士马上联系该卫浴经销商,而经销商刚开始口头答应愿意赔偿6000元,随即又反悔不肯赔偿,称这个安装师傅已经走人了,联系不上。无奈之下,姜女士拨打12315消费投诉联络方式投诉,要求帮助其解决问题。
温州市瓯海区梧田工商所、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马上联系双方当事人筹备调解。工作人员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指出,上门安装是经销商提供的服务,经销商不仅是对销售的产品质量负责,还应当对售后的安装、维修等一系列服务承担责任,根据消保法的有关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工作人员强调,经销商不得将责任推脱给安装师傅,弱化自己的责任,应该对消费者承担起靠前责任。
在工作人员的劝导与调解下,经销商终于同意答应赔偿,双方协商一致:经销商一次性赔偿姜女士6500元。消费者姜女士对此调解结果很是满意,并赠给梧田工商所消保分会一枚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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