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25来源:中国建设报浏览量:1760
【卫浴网】保障房退出机制如果采取硬性的“一刀切”方式,容易制造一批夹心层。山东这次实施的“阶梯”退出机制更显人性化,值得推广。
低收入家庭的生活水平一旦超过住房保障标准,就要完全退出住房保障体系,这种国内常见的“一刀切”退出机制,今后在山东将不再施行,取而代之的是更人性化的“阶梯”退出机制—当保障房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条件时,可通过停止补贴、提高租金档次、退出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实现退出。(据6月16日《工人日报》、17日《青岛日报》)
保障房本是济困工程,建给那些较需要的人,确实不该养“懒汉”。然而无须讳言,骗取保障房的现象在很多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中高收入者故意装穷,或通过权力舞弊弄虚作假,骗租骗购保障房;一些低收入者成为中高收入者后,仍然装穷而鹊巢鸠占,继续享受保障房福利,致使保障房分配乱象丛生,不该保的保了,该退的却没有退。
要根治这种乱象,除了在准入环节把好“入住”这扇门、实现应保尽保之外,还应该敞开“退出”这扇窗,实现当退必退。
但退出机制却是保障房的一块“短板”,住得进去、退不出来。这不仅因为某些人的贪婪,还因为国内常见的保障房退出机制执行“一刀切”———凡不符合保障条件,就取消保障资格。僵硬、机械的“一刀切”式硬退出,容易制造一批“保障享不着,自住住不起”的夹心层。
正如山东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所言,“一些原来符合住房保障标准的保障对象收入略有提高之后,但又比准入线高不了多少,让这样的家庭从保障房里搬走,他的生活成本会一下子增加很多”。而且强制腾退,会让住户的生活和心理落差太大,自会抗拒退出。这恐怕是造成保障房退出机制难以执行的深层次原因。
完善良好的保障房退出机制,应是一种渐进式的、多样化的柔性退出,山东首提的“阶梯”型退出,无疑就是这种刚柔相济的软退出。即使保障房入住者收入增加,仍无实力购房,不会硬性要求搬离,可通过停止补贴或提高租金档次等阶梯式措施,给人家一个缓冲期。在过渡措施帮扶之下,缓冲期一过,保障房住户的收入达到更高水平,就会自愿退出保障房行列。这种“自然退出”机制,能保证保障房住户平稳过渡,无疑更灵活,也更人性化,彰显了公平合理,还能为保障房建设收回更多租金。
这种退出机制值得推广。解决保障房的“退出难”,确实需要周到的制度设计。正如相关人士所言,要想保障房正常退出,必须对保障房实行分级式租金,使各类保障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限价房)在保障体系之间转换循环,相互衔接,以帮助不同的住房困难人群。比如廉租户收入超标需退出,就应有公租房接纳。而不是一旦不符合某种保障条件,就把住户赶出这所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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