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13来源:中国吉林网浏览量:1981
【卫浴网】日前,针对儿童设施的细节问题,北京市人大代表陈叔平建议公共场所应根据自身条件,建立儿童卫生间、母婴室等为儿童提供方便。她还建议商超、公园、图书馆等公共场所加强对儿童的保护。
毋庸置疑,从保护儿童健康成长和我们妇女同胞的权益角度说,儿童设施的细节问题的确不是小问题,是直接关系到儿童生活方便和安全的大问题。公共场所也的确需要建设和增加儿童卫生间、母婴室等设施,为儿童和父母带孩子提供便利。
换言之,人大代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卫生间等设施具有前瞻性和合理性,符合儿童和妇女同胞的切身利益,而且这些设施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公共场所已经很普遍。但是,笔者认为,在目前的中国,这类建议有点超前,实施起来不太现实,缺乏实施的可操作条件。
一方面对于多数家庭而言,自家房子里也没有装置儿童卫生间等设施,在家庭还没有实施之前,要求公共场所安装显然超前。另一方面中国人对于儿童卫生间等儿童专用设施认知程度还非常有限,对这些不是很重视,要求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卫生间的父母只是较少数人。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即使公共场所建设了儿童卫生间等实施,父母放心的让孩子自己使用这些设施的也不会太多,大多数父母不放心孩子,建设了也发挥不了作用,形同虚设。
事实上当下公共场所紧缺的设施太多,仅以厕所为例,女厕比例就严重不足。而且从妇女儿童保护角度说,目前较紧迫的、较需要做的是解决西部贫困山区孩子的温饱问题。换言之,就算是用钱,也应该用在刀口上,与其为少数人服务,花大笔资金在公共场所建设儿童卫生间,不如好好的拿这笔钱去支援西部山区,多给西部的贫困孩子提供点营养,让他们在婴儿时就能吃饱、喝饱,而不是必须等到上小学才能吃上一天只有3块钱的营养餐。
总而言之,公共场所的儿童设施细节问题要改善,公共场所也的确需要建设儿童卫生间,但是应当等到完全解决了全国儿童的温饱和营养问题之后,再来解决这些问题。事情的处理,应该本着缓急轻重的原则,不能本末倒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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