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7来源:财政部浏览量:1830
【卫浴网】财政部6日发文明确指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现有资金来源基础上,将增加的地方相关部门债券收入、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部分国有资本收益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设,确保不留资金缺口。
报道称,这份名为《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安排等相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2012年住房保障任务,测算需要相关部门出资数额,按照规定渠道落实资金。除通过加大公共预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规模,确保土地出让收益和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按规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外,还明确了新的资金来源渠道,以确保保障房建设资金的落实:
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相关部门债券收入要优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地方相关部门债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
二是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地区取得的房产税收入,要专项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
三是各地可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适当安排部分资金用于支持国有企业棚户区改造;
四是各地要从城市维护建设税、城镇公用事业附加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安排资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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